刑诉法对于开庭审理的规定相对比较严谨。一般情况下,被告人出现在法庭上的时间就是庭审开始的时间。但是,有些情况下,法院也会把被告人带到庭审现场,但并不等同于庭审已经开始。
刑诉法规定,庭审必须在公开、独立、公正、及时的原则下进行。庭审前,法庭必须发布公告,将庭审时间、地点等信息公之于众。如果需要通知被害人、原告、辩护人等相关人员出庭,法院也必须在庭审前进行通知。
庭审进行的时间和次数都不受限制,但在保证庭审质量的情况下,应当尽快结束庭审,确保司法程序的及时性。如果庭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结束,法院也可以根据案情的需要决定延期进行庭审。
总的来说,刑诉法对于庭审的规定非常严格,主要是为了保证被告人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。因此,在进行庭审前,法庭必须确保各方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申诉权和监督权都得到了满足,确保庭审的质量和公正性,保障刑事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