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物质量法案例:当心所谓“三无”产物

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生长,人们对产物质量也越来越重视。但市场上鱼龙混杂,所谓“三无”产物也时有泛起,指没有生产日期、批号和有用期等信息,面临这样的产物我们应该怎么做呢?下面就来先容一下一起追究“三无”产物的案例。

某公司生产销售一款名为“柚子洗”的洗发水,但该产物被检测出含有过量的致癌物质,存在平安隐患。经起源骤查,该公司生产的所有洗发水都没有生产日期、批号和有用期,无法对问题产物实验召回和追责,最终引起了消耗者的强烈不满,企业也面临着伟大的舆情压力。

这样的情形并不少见,以是像这样的“三无”产物一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。消耗者购置产物时,要认真审查产物的包装上是否有生产日期、批号和有用期等信息,若是发现问题,实时投诉和举报。企业也应该严酷遵守尺度,保证产物质量太平安,实时召回问题产物,制止因此引起不需要的损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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