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代社会,我们都知道桃花眼这个词儿,意思是相貌过人,很受异性喜欢。但在古代,桃花眼是不被看好的,当时女子的相貌个人修养息息相关,尤其是家族大门的栋梁之才的婚姻,更是能左右的。而这个与美丽貌似有关的称谓,不知何时在古人心中变成了一个不祥之物的代表,尤其是对婚恋来说。
“桃花逐水啼猿,一一入梦,千里迢迢来相会”。相传为李清照的夫子,宋太史令陈与义,流传至今。其中的“桃花”与“逐水啼猿”的人物,俱为不幸的爱情关系,心事重重,注定悲戚离别。桃花眼这个相貌上的“桃花”,也被传成是一种衰疾,代表女子悲剧的命运。
据史料记载,明朝嘉靖时,华夏地域的黄河、江南等地,普遍流行着一种有关桃花眼的迷信,认为桃花眼的女性一旦成婚,便很快会与丈夫决裂。此说是建立在“桃花”繁繁盛开、一夜“春」情”之形象的基础上的。
现在,这个传说已经与现代社会完全不符。桃花眼的女性往往被认为是美丽、温暖的代表,而桃花也成了到处都洋溢着的祥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