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2011年修改实行的新婚姻法中,离婚的条件进行了加强和细化,并增加了不予离婚的特殊情况。什么情况下,法院不会准予离婚呢?
不予离婚的特殊情况
1. 结婚不满一年
新婚不满一年的夫妻,除了婚姻关系存在重大是否能够共同生活的错误以外,不予准予离婚。
2. 配偶患有重性精神病
如果夫妻其中一方患有重性精神病,已经影响到共同生活,但是不到需要采取离婚措施的程度,法院可以不准予离婚。
3. 有需要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情况
如果夫妻之间存在未成年子女,离婚会对其成长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,可以由法院不予准予离婚。
离婚流程
当夫妻双方希望离婚时,需要到当地的婚姻登记处进行办理,并在婚姻登记处签订协议,协议内容包括离婚后双方的财产分配、子女的抚养和赡养等。如果双方签订的协议内容合理、公正、合法,婚姻登记处就会签发离婚证明,夫妻即可正式离婚。如果双方协议内容不合理或者拒不协商,需要通过法院进行诉讼离婚。此时,需要向法院提供有力的证据,证明婚姻关系已经不存在,不能共同生活,否则法院将不予准许离婚,双方需要继续维持婚姻关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