刺客一词,最早出现在《史记》中的刺客列传中。刺客作为一种职业,是我国古代社会的一种特殊现象。
《史记》中刺客列传的内容非常详细,既有刺客杀人的经过,也有刺客的职业生涯。刺客在《史记》中并没有被定性为恶人,相反,他们往往被描绘成为爱国的英雄。例如在《史记》中,韩非子曾经派遣刺客到齐国刺杀国君,最后成功刺杀了国君,避免了战争的爆发。
由此可见,古代刺客并非简单的杀人者,他们往往有着更高尚的理想和目的。无论是刺杀暴君,还是为了避免战争,其目的都是为了黎民百姓谋求福祉,救济苍生。
但是,在判断刺客的行为是否合理时,我们还需要考虑到刺客通常采用的手段是暴力,这是不被社会道德所容忍的。因此,我们批判暴力手段,崇尚和平手段,是维护社会安宁和公正的必然要求。